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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贸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提出我省对外贸易经济法规、规章、政策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二)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省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年度配额的编报,负责国家下达我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等工作,负责各类进出口许可证和关税配额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实施我省国际品牌体系建设。(三)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我 [阅读详细]
   1978年10月15日,福建省承建的援助也门阿伊尼一马语菲德一木卡拉公路,建成交付使用。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福建与广东成为全国率先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省份。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厦门湖里地区划出25平方公里,设立经济特区。
    1981年1月,福建省第一批外派劳务的1 7名船员,赴香港日发船务代理公司船上工作。
    1982年12月,福建省获得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贷款600万第纳尔(约2200万美元)。
    1983年8月26日,华福公司在日本东京发行私募债券50fZ日元。
    1984年4月,国家批准福州市为全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
    1985年1月一2月,国家批准设立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和批准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11个县(区)开辟为经济开发区。
    1986年12月24日,中共福建省委第四届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开放、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议。 
    1987年9月6日,闽南三角经济开放区外商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厦门召开。
    1988年3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1989年9月,国务院批准在厦门经济特区,海沧、杏林地区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未开发的1 8平方公里部分设立台商投资区。
    1990年10月2日,福建省境外合资企业——香港福辉首饰有限公司发行的8400万股股票,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1991年12月,江泽民参加厦门经济特区成立10周年纪念庆典。
    1992年9月,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香港中华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合资建立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月28日,福建省中外合资银行——福州亚洲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1994年10月1日,福州举行首届'94中国福州国际招商月。
    1995年3月23日,在香港举办为期五天的福建投资贸易洽谈会。
    1996年3月21日,福建省第八届省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条例》。
    1997年6月30日,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闽港经济合作的若干意见》。
    1998年8月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保护华侨投资权益若干规定》。
    1999年9月3日,举办第四届泉州“9.9”商品交易会。
    2000年6月7日一8日,福建省经贸代表团在香港举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说明会。
    2001年2月10日,“两马协议”签订后59名台胞首次组团经马祖直航福州。
    2002年6月9日-11日,在台湾金门县举办“福州商品金门展销会”。
    2003年6月26日,福建省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开幕。
    2004年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
    2005年12月15日,首届“两岸(福建)优良家庭用品礼品博览会”在台湾举办。
    2006年1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厦门海沧投资区。
    2007年2月25日,中国石化、福建省、埃克森美孚及沙特阿 美签署福建炼油乙烯合资项目合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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